市人民检察院四项举措 禁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面对我市毒品犯罪严峻形势,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举措,主动加强与审判机关和公安部门配合协作,确保禁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落实组织保障。坚持把班子建设放在禁毒工作首位,成立由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开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局面,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会议,明确禁毒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方针,着力完善 “定案件、定承办人、定禁毒教育、定结案时限”和“保证案件质量” 的“四定一保”办案责任制,集中力量依法快捕、快诉涉毒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控制毒品犯罪。
三是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审判机关和公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互通禁毒工作情况。适时召开由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负责人参加的办理毒品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案件特点,协调处理问题。强化业务研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在广泛征求法院和公安局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纂《办理毒品案件工作手册》,有效指导工作实践,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禁毒意识。坚持“教育、宣传、防范”相结合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思路,以“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载体,组织干警深入学校、街道、社区开展送法活动,发放禁毒手册,讲解毒品危害,努力营造全社会“识毒、防毒、拒毒”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