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户籍改革试点 进城打工满一年全家可落户

作者:四川日报  时间:2012-07-30  来源:本站  次浏览 字号:[ ]

    本报讯(记者罗向明严芳)7月27日,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动员部署大会”,由此拉开了德阳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大幕。此次户改的核心内容包括“四推行”和“四放开”八条措施,入户条件降到历史最低点,实行“零门槛”制度。
    “四推行”为推行经商人员入户,推行务工人员入户,推行租住稳定住所人员入户和推行办理暂住证人员入户。“四放开”为放开人才落户条件,放开入集体户条件,放开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入户和放开农村新型集中居住区人员入户。
    此次户改政策中,取消了原来凭房产证明或购房按揭证明办理入户手续的规定,凡在德阳市城镇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一年以上的经商人员,或在德阳市城镇连续务工一年以上的务工人员,或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租住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都可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此次户改,还将引进人才的落户条件由原来的大专以上学历,放宽到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国家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并可以“先落户,后择业”。
    同时,拥有合法固定厂址和职工宿舍的国有、集体、民营、外资、合资等企业,用工在10人以上的,均可申请设立城镇居民集体户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自愿到该区落户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随迁或投靠入户;对该区城市规划区内已无土地的农村居民,直接登记为城镇居民;对仍有部分耕地的农村居民,可本着自愿的原则,经本人申请后登记为城镇居民;因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或经济发展等原因自然汇集形成的非行政建制集镇,或因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房形成的农村新型集镇,或因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房形成的农村新型集中居住区居住的农村居民,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在集中居住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此次新户改,德阳市将在住房和城市建设、教育、卫生等方面投入12亿元左右的配套资金。
    德阳市期望通过此次户籍制度大改革,建立起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和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放开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取消城镇落户限制条件,打破城乡户籍制度壁垒,加速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新户改将率先在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旌阳区也将在8月中旬左右展开试点。10月底试点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对政策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然后再在全市范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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